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
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也可申请人民检察院,法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领取判决书后,听取被告人(上诉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结合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是否应上诉或申诉的建议。
2.在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3.担任刑事被告人辩护人。
4.担任自诉案件原告代理人。
5.担任刑事被害人代理人。
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7.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