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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检察官将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25 14:42:42

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日前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草案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仲裁员和公证员。
 
    在任职回避方面,草案规定,检察官的配偶、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人民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在该检察官所任职人民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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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强化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保护


    针对近年来屡见不鲜的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事件,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官法修订草案强化了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
 
    根据草案,法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在办理案件中,法官及其近亲属面临人身危险的,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官法修订草案在进一步完善法官惩戒制度方面作出重要规定,明确法官有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提请审议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规定,有工作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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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立法明确国家重视培养使用全科医生

    日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出,国家重视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
 
    草案提出,国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素质全面的医疗卫生人员队伍,草案提出国家制定医疗卫生人员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介绍说,在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方面,草案规定了“国家依法维护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全社会应当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等。
 

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文件构建网络安全体系

    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执法检查报告介绍,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网络安全和网络信息保护工作,法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助推了“一法一决定”的贯彻实施。
 
    报告介绍,为配合“一法一决定”实施,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配套规章、规划和政策文件。
 
    对此,报告建议,要加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对实践中普遍感觉难以把握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此前已制定的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应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要求以及法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修改完善。此外,根据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加强互联网刑事立法,研究制定网络违法犯罪防治法,推动网络违法犯罪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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