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用他人驾驶证 竟骗民警说他减肥修眉了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0-13 22:15:34
与照片不像?驾驶员自称“减肥”“修眉”
10月11日上午11时许,渝中交巡警朝天门大队民警在渝中区虎头岩隧道路边疏导交通时,发现一红色长安牌小型客车未年审。民警遂上前拦停,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核查。驾驶员下车后,很爽快就出示给民警一本姓名为“殷某某”的驾驶证。
民警在比对时发现驾驶员本人和驾驶证上照片脸型有点相似,但并不完全契合。于是就询问驾驶员是否是本人驾驶证及自己有无驾驶证,驾驶员开始很确定的答复这就是本人的驾驶证。“我办证的时候很胖,眉毛也粗,现在减肥了,也修了下眉。”当民警询问驾驶员为何眉毛不太一样的时候,驾驶员低头狡辩道。
五大三粗的小伙子修眉而且说话不敢直视民警,民警发觉有问题,便让驾驶员写下自己父母的名字,小伙子写了自己父亲的名字,母亲的却声称忘记了。民警便决定带该驾驶员到队伍进一步核实时。
民警要求写出自己父母名字露了馅
当正要回队部核查时,该驾驶员一看瞒不住了立即就坦白自己没有驾驶证的时事实,并称自己真名叫吴某某。据吴某称,自己刚刚考过了科目一,当天要给城里的姐姐送大米,便拿着表哥的驾驶证来临时顶一下,因为自己和表哥长的有点像,不仔细看还真能蒙混过关。
吴某称,自己并知道表格殷某某父母的面子,随便写了表哥父亲的名字,表哥母亲的名字确实编不下去了,因为民警一旦核查肯定露馅,所以就招认了。
据了解,对于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十五日以内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一下罚款;驾驶员驾驶车辆未定期进行年检,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第84条2项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三百元罚款,吴某的一丝侥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提醒:无证驾驶的危害极大。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不少人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会开车,只要不被交巡警查到,无证驾驶是没有关系的。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加上在日常驾驶时常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也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民警提醒,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依法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