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警方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受害者家人携锦旗感谢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9-05 21:18:22
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从警方获悉:今日上午重庆市云阳县沙坨镇的村民张大爷,特地托家人为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江口中队送来一面锦旗,对日前中队民警及时帮他找到撞伤他的肇事逃逸者表示感谢。
8月11日5时许,江口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云阳县沙市镇红旗桥头公路上,一辆小货车撞到老人后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此时,被撞受伤的张大爷已经被送往医院。因事发路段较为偏僻,现场没有视频监控,且路面上也没有明显的车辙痕迹。
因事发时间尚早,天色朦胧,目击者没能看清车辆号牌。
该路段为沙市镇至江口镇通向,报警人只知道是一辆 “红色小型货车”,撞人后向江口方向驶离。除此以外,民警未能在现场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既没有监控视频,又无明显痕迹,且不知道车辆号牌,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民警调取了事发前后附近路段的所有监控视频进行逐一排查,通过大量影像对比分析后,终于在沙市冰河岔路口和牛角洞卡口两个位置的监控里找到疑似肇事车的踪影,随即将影像在公安应用系统中通过动态视频和静态车辆照片比对,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
掌握了充分证据后,8月13日,警方通知了肇事嫌疑车辆车主陈某到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明: 8月11日5时33分,陈某驾驶红色轻型货车,沿省道102线由沙市镇往江口镇方向行驶至省道102线386公里800米处时,因该车货厢所盖篷布未拴系牢固,飘起的篷布碰撞行人张大爷,导致张大爷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陈某表示,因视线受限,并非有意逃逸。在公安机关出示证据并告知违法事实后,陈某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向张大爷和其家人进行了道歉和理赔。
与此同时,中队民警对陈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鉴于陈某的积极态度,张大爷和家属对其表示了谅解。
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原本对找到肇事者没有抱什么希望的张大爷和家人对民警十分感激,特意送来了写有“执法为民 廉明高效”的锦旗。
8月11日5时许,江口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云阳县沙市镇红旗桥头公路上,一辆小货车撞到老人后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此时,被撞受伤的张大爷已经被送往医院。因事发路段较为偏僻,现场没有视频监控,且路面上也没有明显的车辙痕迹。
因事发时间尚早,天色朦胧,目击者没能看清车辆号牌。
该路段为沙市镇至江口镇通向,报警人只知道是一辆 “红色小型货车”,撞人后向江口方向驶离。除此以外,民警未能在现场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既没有监控视频,又无明显痕迹,且不知道车辆号牌,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民警调取了事发前后附近路段的所有监控视频进行逐一排查,通过大量影像对比分析后,终于在沙市冰河岔路口和牛角洞卡口两个位置的监控里找到疑似肇事车的踪影,随即将影像在公安应用系统中通过动态视频和静态车辆照片比对,最终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
掌握了充分证据后,8月13日,警方通知了肇事嫌疑车辆车主陈某到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明: 8月11日5时33分,陈某驾驶红色轻型货车,沿省道102线由沙市镇往江口镇方向行驶至省道102线386公里800米处时,因该车货厢所盖篷布未拴系牢固,飘起的篷布碰撞行人张大爷,导致张大爷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陈某表示,因视线受限,并非有意逃逸。在公安机关出示证据并告知违法事实后,陈某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向张大爷和其家人进行了道歉和理赔。
与此同时,中队民警对陈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鉴于陈某的积极态度,张大爷和家属对其表示了谅解。
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原本对找到肇事者没有抱什么希望的张大爷和家人对民警十分感激,特意送来了写有“执法为民 廉明高效”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