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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座客车挤了11人 既超员又非法营运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8-11 22:23:21

    2017年8月7日上午,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联合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北大队在辖区渝鲁大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查处到一辆江淮小型客车不仅超员还涉嫌非法营运,民警已经对其超员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其非法运营已经移交交通执法渝北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群众反映,近日,重庆火车北站又有不少“黑车”在猖狂地非法营运,而且还有超员载客、乱宰客、乱行车等违法行为。经过秘密调查,发现火车北站确有其乱象。8月7日上午9时,渝北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民警联合市交通执法总队渝北大队执法人员来到毗邻火车北站的渝北区渝鲁大道开展整治行动。9时20分许,一辆江淮牌小型客车非常沉重缓慢地向检查点驶来。民警见该车门窗紧闭、轮胎压瘪、车身摇摇晃晃,形迹可疑,便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当车门打开时,民警和交通执法队员发现车厢里面黑压压的挤坐着多人,每个座位旁边都加了座位,车内大包小包堆叠,人货混装,车内空气污浊,司机还抽着烟。

    经民警查实,该车核载8人,可车车厢里面却坐了11人,超载3人。该车驾驶员姓王,证照齐全,但没有营运资格证。王某辩解称,里面坐的都是其亲戚和朋友,其一家子亲戚从四川邻水县来重庆城里玩,今早急着回邻水县老家,于是,便不顾超员的违法事实,载着他们准备回邻水县。经民警与交通执法人员在现场单独对该车各个乘坐客人取证后发现,该驾驶员全是在撒谎,其目的想掩盖其涉嫌非法营运的目的。这些乘坐客人全部是从外地打工回来的四川邻水居民,每人都给王某缴纳了30至50元不等的车费。王某驾驶的是一辆非法营运的“黑车”。

    民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知其超载、非法营运、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严重的危害和后果,告知其违法行为触犯的法律条款。鉴于王某所载人数超过核载人数20%以上,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对王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律师吧从有关方面获悉:针对该驾驶员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民警已经移交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