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醉酒寻衅滋事 两男被警方行政拘留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8-11 20:53:13
公众场合调戏他人不成,拳脚殴打对方及同伴,不仅如此,同行人员还肆意损毁公私财物。今日,重庆律师吧从巫山县警方获悉:该寻衅滋事案件发生于8月9日晚。两违法嫌疑人,分别受到十日和十四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据悉,当晚11时20分许,在县城祥云路一歌舞厅内,违法嫌疑人邓某(男,42岁,巫山县高唐街道人)与朋友醉酒后当场调戏一女子不成,后对该女子及其同伴进行多次殴打。
不仅如此,其同伴违法嫌疑人饶某(男,45岁,巫山县龙井乡人)借酒滋事、逞强耍狠,期间肆意损毁公私财物。
接到群众报警后,高唐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但两违法嫌疑人酒劲上头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最终被警方依法强制带离。
目前,违法嫌疑人饶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违法嫌疑人邓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
重庆律师吧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夏日饮酒要适量,饮酒而不酗酒,欢聚而不滋事。如遇磕磕碰碰,尽量克制忍让,切勿头脑发热寻衅滋事,以免惹出事端而后悔莫及。发生纠纷时,在场的家人或朋友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劝阻,避免事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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