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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向小贷公司贷款不还被堵家门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7-16 20:03:20

    “民警同志,我被催债的堵在家门口了,请你们救救我……”7月10日,沙坪坝区歌乐山辖区一年前男子报案,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男子确实欠了5000元的债务,但贷款公司的利息高得离谱。重庆律师吧律师从警方获悉,该案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男子还款6000元,双方和解。

    男子贷款5000元买手机还不上

    报警人李军(化名)今年20岁,在歌乐山一家工厂打工,因手头紧张,于今年5月5日在朋友的介绍下向观音桥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5000元钱。拿到这笔钱,李军买了部手机,剩下的用于其他开销。

    在贷款时双方约定,李军于6月5日前还清,在还款期间内双方未曾约定利息的计算,只是约定超期还款一天加收500元。

    而6月5日到了,李军却没有钱还,要见着要偿还的数额越来越大,李军打工每月所挣工资本就不多,加上日常花费,几乎就是“月光”。于是他只好跟小额贷款公司玩起了“躲猫猫”,不接听对方催款电话,对对方的电话置之不理。

   7月10日,小额贷款公司找到了借款人李军在歌乐山的暂住地址,将他堵在了家门口,要求马上还钱,而且是还款12000元。为此,双方就还款事项发生纠纷,李军只好打电话报警。

    利息过高 贷款公司终于退让

    李军称自己仅靠打工来支撑日常生活开销,实在无法拿出这么多钱还。李军的父母亦声称他们并不知情,而且自己也是打工者,无法帮助儿子偿还。同时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儿子贷款5000元,在这么短时间内要还12000元这么大一笔钱,显然不合理,甚至可能是违法的。”

    而另一方小额贷款公司的汪先生手执贷款合同,告诉民警还款数额是按照合同来计算的。

    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民警一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汪先生进行法制教育,告诉其要合法经营,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贷款利率,其向李军索要的款项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之上限。一边又对报警人李军进行批评教育,借债还钱天经地义,赖账肯定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

    通过民警的耐心劝说教育,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双方互相妥协退让,达成还款意愿:报警人李军偿还6000元给小额贷款公司,双方不再就此事纠缠。

    重庆律师吧律师提醒:贷款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相关条款,核对贷款数额、还款方式和期限等重要事项,以免日后自己陷入被动,同时贷款人应在自己可能的还款能力范围内贷款,不要盲目贷款,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