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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司机利用网约车平台找客从事非法营运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7-16 20:01:09

        重庆律师吧律师从重庆高速公路执法三支队三大队了解到,7月14日一辆涉嫌非法营运商务车司机利用“滴滴”网约车平台,获取乘车人出行信息后,前往乘车人地点私下谈定价格,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被逮现行,面临重罚。

        当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G5515黔恩高速执法点对一辆黑色宝骏牌商务车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含糊其辞,不能准确说出目的地,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随后执法人员对车内乘客进行简单询问发现,均不能说出驾驶员的姓名。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驾驶员唐某,利用“滴滴”网约车平台获取乘车人信息后,私下商定价格,以128元/人的乘车价格,将车内7名乘车由湖北恩施送至重庆酉阳。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涉嫌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