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送到家门口 醉酒男子坚持要开最后100米被查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4-20 21:38:37
明明代驾都送到家门口,男子却偏偏要自己开回家,结果被民警查获……4月19日晨,家住兴竹路某小区的柳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金源路被民警查获。
4月18日晚,建筑公司老板柳某在解放碑宴请自己的员工,席间把酒言欢,不亦乐乎。晚9点多,酒席结束,柳某叫了个代驾,从解放碑先把一位员工送到南岸,然后又返回江北,沿金源路行驶,在距离兴竹路某小区还有100多米时,快到家的柳某放松下来,跟代驾说他自己来开,让代驾离开了。
柳某自己上了车,沿金源路行驶,没走多远就发现前方有警察正在检查,柳某一下慌了神,他看到旁边有一个学校,立即转向准备开进学校躲避,但被门口保卫人员拒绝进入,柳某无奈只好退出来准备调头离开。
柳某一系列行为被前方执勤的民警全看在眼里,民警凭职业敏感,察觉到驾驶员有异常,便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柳某停车,并下车接受检查。柳某见自己无法逃脱,又不甘心被查,只好耍起无赖,拒绝开门,并迅速把驾驶位的窗子摇起来。无论民警怎么劝说,柳某就是不开门。在民警多次告知的情况下,柳某仍拒绝配合执法,民警最终依照程序强行把后排车门打开。
依照程序,民警对张某进行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
经检测,柳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4月19日,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9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庆律师吧律师提醒,喝酒开车的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持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聚会、应酬需要喝酒,应该提前将车安置好,也可找朋友或者正规的代驾公司代驾,不要因为一时抱有侥幸心理而酿成交通事故,悔恨终身。
4月18日晚,建筑公司老板柳某在解放碑宴请自己的员工,席间把酒言欢,不亦乐乎。晚9点多,酒席结束,柳某叫了个代驾,从解放碑先把一位员工送到南岸,然后又返回江北,沿金源路行驶,在距离兴竹路某小区还有100多米时,快到家的柳某放松下来,跟代驾说他自己来开,让代驾离开了。
柳某自己上了车,沿金源路行驶,没走多远就发现前方有警察正在检查,柳某一下慌了神,他看到旁边有一个学校,立即转向准备开进学校躲避,但被门口保卫人员拒绝进入,柳某无奈只好退出来准备调头离开。
柳某一系列行为被前方执勤的民警全看在眼里,民警凭职业敏感,察觉到驾驶员有异常,便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民警要求柳某停车,并下车接受检查。柳某见自己无法逃脱,又不甘心被查,只好耍起无赖,拒绝开门,并迅速把驾驶位的窗子摇起来。无论民警怎么劝说,柳某就是不开门。在民警多次告知的情况下,柳某仍拒绝配合执法,民警最终依照程序强行把后排车门打开。
依照程序,民警对张某进行抽血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
经检测,柳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4月19日,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9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庆律师吧律师提醒,喝酒开车的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的原则,坚持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聚会、应酬需要喝酒,应该提前将车安置好,也可找朋友或者正规的代驾公司代驾,不要因为一时抱有侥幸心理而酿成交通事故,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