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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邀约4朋友下河电鱼 真是坑人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4-01 17:03:52

            3月31日晚20时许,垫江县公安局砚台派出所民警小胡、小刘在社区巡逻期间,发现辖区高洞大桥附近河段疑似有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开展盘查。

        就在此时,多名嫌疑人在发现民警后,立即开始仓皇逃窜。“肯定有情况!”巡逻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并在随后赶来的多名警力支援下,于当晚21时许,在砚台镇某化工厂附近,将朱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在现场,民警查获了电瓶、升压器、防水裤等多种作案工具。同时还查获了嫌疑人电捕所得的各种鱼类80余条,总重超过15公斤!

        经查,朱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非法渔猎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警方对死亡鱼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择地进行掩埋。

       “以前确实不知道电鱼是刑事犯罪”,朱某表示,自己本身在当地从事装修行业,经济条件不错,初衷是想图个好玩,于是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改装了电鱼工具,并电话邀约自己的4个朋友一起“凑热闹”,直到戴上冰凉的手铐,他才明白不仅闯了大祸,还坑了自己的朋友。

          重庆律师吧在此提醒:从今年起,我市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从事非法捕捞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广大市民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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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垫江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