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里埋铁夹 伤害保护动物被处罚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3-29 17:29:42
春天天气渐渐回暖,动物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有一种长得像猫大小,嘴巴又像老鼠的动物——鼬獾也开始在田野上出现。今日,长寿警方发布消息称,当地一名男子就对鼬獾动起了歪脑筋。他在春耕地里,埋下铁夹夹住鼬獾,被民警抓获。目前,该男子已被移交长寿区万顺镇林业站处理。
3月27日下午,长寿万顺派出所民警高永宁正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万顺镇畜牧站附近有一个男子正一手拿着铁夹,一手提着一只四不像的动物,在大街上大摇大摆的走着。高警官顿时心生警觉,上前进行盘查,男子却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
周围很快聚集了围观群众,大家纷纷表示从来没有见过男子手中的动物:“毛茸茸的,看起有点像猫儿,但是嘴巴又像老鼠”“眼睛黑溜溜的,看起还有点乖也”……有的群众猜是果子狸、黄鼠狼、甚至还有人猜是貂。眼看“小家伙”就要咽气,民警一边将男子连同动物一起带回派出所,一边通知森林公安和林业局工作人员前来支援。
经过专家查看,确定男子手中的动物正是国家保护动物——鼬獾。其分布于中国、印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越南等地,白天住在洞穴里,晚上出门捕食。春、冬季节常活动于阳坡林缘和灌丛间;夏、秋季节多活动于阴坡林内和河谷的灌丛间。活动较迟钝,行走时腹部几乎贴地,常以鼻贴近地面搜索前进。
经审讯,男子姓王,长寿人,为满足口腹之欲,他在春耕地里放下自己铁夹夹住过往动物,铁夹随后作案被林业局人员没收。遗憾的是,鼬獾由于被铁夹夹伤时间过长,带回派出所不久便死亡。
警方提醒:耕地里放置铁夹,不仅会夹伤动物,也有可能伤害到人。鼬獾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杀害,一旦发现有人捕杀、售卖、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应当要及时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农经部门举报。同时野生动物细菌、病毒比较复杂,若食用时不注意,很有可能会将疾病传染给人类。
重庆律师吧律师分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