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去年拘留137名“老赖” 执结到位标的额14.84亿元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2-08 23:40:21
今天上午,渝北法院发布消息称,截至2016年12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25件,执结案件8857件,同比分别增长24.5%、27.5%,执结到位标的额14.84亿元,同比增长49.1%,同时司法拘留137名“老赖”,其工作成绩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肯定。
严厉打击拒执形成高压态势
今天,渝北法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长期以来,相当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地规避执行已成为常态,其行为已严重妨害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成为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痼疾”和“毒瘤”。
“依法运用执行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该人士称,该院始终保持对拒执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打通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为渝北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侧改革和“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渝北法院还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协商,最终促成公、检、法三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三家单位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中各自职责和处置程序,形成了共同打击拒执行为的强大合力。
同时,该院在集中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活动时,善于运用“组合拳”,用准用足司法拘传、拘留、罚款、强制搜查、强制审计、强制腾退等执行措施,形成了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
137名“老赖”被司法拘留
渝北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说,在他们执行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吴某不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先后以自伤、自残以及扬言自焚等手段来“恐吓”法官,以此阻碍法院执行。2016年10月19日,渝北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而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隐瞒财产,规避执行,2016年11月23日渝北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后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迫于强大压力,李某清偿了全部义务。
截至2016年底,渝北法院共对137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将26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有3名被执行人被检察机关以拒执罪提起公诉,另有11名被执行人迫于刑事责任的威慑,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工作成绩得到最高法院长周强肯定
“一下子搞定了800多万元,真是太棒了。”2016年9月,渝北法院执行法官李逸豪通过该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某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向渝北某银行提起查询申请时,只见查询人员轻点鼠标,将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引入查询系统后,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信息瞬间“蹦”了出来,专职查询人员随即对800万元的银行资金予以冻结并成功扣划,促使此案得到高效执结。
“这在以前还不知道要跑多少腿,现在足不出户就搞定了。”李逸豪激动地说。
2016年7月,该院在重庆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化、集约化、专业化”办公,实现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集约处理、执行信息扩大公开、司法服务便民利民的四大功能,依托中心“一站式”服务,达到了“立案有人引、材料有人收、信息有人查、咨询有人答、法官找得到、工作看得见”的复合式效果。
2016年,该中心共收案2743件,结案2066件,实际执行率37.40%,该中心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收转材料2500件次,转接会见法官请求155件次;完成集约查控指令近4300件次。
渝北法院相关人士称,2016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该院调研考察,对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
信用惩戒让“老赖”处处受限
“曹法官,请把被执行人刘某的限制出境措施撤了吧,他已经把510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了。”2016年11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李某主动找到渝北法院执行法官曹阳,请求撤销对刘某的限制出境措施。
刘某是一个从事外贸经营的“老赖”。该案执行标的额510万元,执行伊始刘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以及“财产申报令”并不“买账”,渝北法院执行局遂依法对刘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由于刘某及其企业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限制出境措施严重影响了其商务活动空间,刘某迫于压力于2016年11月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据介绍,2016年以来,渝北法院为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失信惩戒力度,创新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反向审批”制度,对符合纳入失信名单条件的被执行人,不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为前提条件,执行法官可依职权将其一律纳入,对拟不纳入失信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需一律报经执行局长审批,以倒逼失信名单制度落地生根。
2016年,渝北法院共将3487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在繁华地段、商业网区、地铁公交站点及“老赖”居住社区等场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及身份信息,同时从交通工具的选择、高消费、出入边境、融资信贷、投资置产、项目审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真正使“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多元化曝光和惩戒措施的威慑下,目前已有1178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兑现金额1.88亿元。
对症下药让特殊“老赖”无处可藏
“治顽疾需要新药方。要加强对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寻求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和惩戒特殊‘老赖’的良计妙策,决不能让特殊‘老赖’继续赖下去。”渝北法院执行局局长游晓彪强调说。
渝北法院还与渝北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密切沟通达成共识,专门围绕执行工作建立了初步的协作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对接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运用联合帮教、稽查布控系统、房产查询专线提升查控实效。
2016年,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通知书、拘留决定书35份,与拘留所联合帮教100人次,限制出境2人次。此外,该院还召集辖区20余家金融机构进行座谈,就金融案件执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通报典型案例,形成破解金融案件执行难题的合力。
重庆律师吧提醒:权利人务必在判决生效后履行期限届满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执行时效经过抗辩的,将面临权利实现不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