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刑法!为2万元硕士生当“枪手”替考执业医师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6-11-06 12:28:09
10月,每年一次的2016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如期进行,重庆区域共18个考点。10月15日,江北警方在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小学考点现场抓获涉嫌代替考试的嫌疑人张某,随后相继抓获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的嫌疑人李某,及涉嫌考试作弊的嫌疑人王某。据了解,替考者张某是一名硕士,为了2万元的报酬他选择铤而走险,没想到因为一张假身份证露了馅。
20000元找个硕士当“枪手”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药品企业负责人、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新开办药店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市民王某听说开药房的利润大,就曾2次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想尽快进入医药行业从而获得可观的经济收入。
但是王某考试一直没有通过,于是向朋友李某提出希望其能替之代考。已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并拥有一家药房的李某没有答应,但表示会为他物色一位合适的人选。
很快,这位替考人选就敲定了与王某年龄相仿的张某。张某拥有医科大学硕士文凭,并曾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三人协商,事成后替考者张某将获得2万元的报酬。
替考者被一张身份证“出卖”了
随后,李某分别取得张某和王某的相片及个人信息,将2人信息合并,找人花了300多元制作了一张“新身份证”,并使用新制作的假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取得准考证。
10月15日,代考者张某就拿着准考证和假身份证到江北区鲤鱼池考点参加考试。岂料还未提笔作答,就被监考老师发现身份证无法识别。一开始,张某还进行辩解,当执勤民警询问有关原考人更详尽的信息后,他再也不能自圆其说了。
据他交代,起初他并不想答应,在李某怂恿下,再加上2万元酬劳的诱惑,利益驱使他铤而走险,他后悔莫及。
目前,三名涉案人员分别因涉嫌代替考试罪、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重庆律师吧提醒——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将负刑责
按照有关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而同类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着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执业医师考试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也有着同样的终身禁考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也都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