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应当如何委托辩护人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6-06-27 14:08:35
导读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概念解读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参考案例
案情描述
甲某天下班路过一条小巷,刚巧看到一人倒在地上,于是上前查看,谁料被赶来的公安机关误认为其实凶手将甲抓回公安局问话。甲感到十分委屈,遂申请委托辩护人,公安局不予准许。到了晚上,甲的妻子见甲没有回家,于是去公安局报案,得知甲被问话,遂委托了辩护人。
案例分析
本案中,公安局不许甲委托辩护人的做法错误,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解决流程
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这里注意区分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犯罪嫌疑人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前的称谓;而被告人则是提起公诉后的称呼。所以犯罪嫌疑人在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之日起就可以委托辩护人了。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如何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一到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的辩护人的范围不限于律师,但在实际操作中,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是比较妥当的做法。如果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