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8-01-26 20:15:45
夫妻长期闹矛盾,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不得不选择离婚。要么协议,好说好散,协商不成,也只有起诉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呢?重庆律师吧婚姻家庭律师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为你进行必要的解读。
所谓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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