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可要求经济补偿吗?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26 23:08:53
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都应该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后,被用人单位辞退该怎么办呢?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重庆律师吧劳动合同纠纷律师为您进行解读。
签了劳动合同被用工单位辞退可要求经济补偿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您也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员工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这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重庆律师吧劳动纠纷律师为您解读。
1.经济补偿金部分
根据一九九四年劳动部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从上面叙述中可得知,如果您在一家用工单位工作了2年10个月,根据劳动部的这个规定,用工单位应该给予您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有的城市规定“在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您就可以获得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部分
就重庆的情况来说,《重庆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工资收入按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该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十二个月的,仅计算所有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即可。
实践中,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解单位是基于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有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赔偿,但有的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就没法索赔。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免费在线咨询重庆律师吧劳动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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