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问答释疑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8-01-03 11:50:21
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该条例第十四条明确了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相当部分职工还是比较对部分问题能否认定为工伤深感困惑。为此,重庆律师吧结合在线咨询的部分问题择要答疑。
问: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问: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为工伤吗?
问: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住院期间,单位应向职工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问:单位用非受伤职工本人名字为受伤职工办理了医疗手续该怎么办?
职工可请医院出具书面证明用以证明是受伤职工本人在该医院进行了治疗。
问:单位不为受伤职工缴纳医疗费怎么办?

在实践中通常由职工先行垫付,在要求单位支付赔偿时一并主张,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工伤职工应在什么时间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哪些情况下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问: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为工伤吗?
可以认定为工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职工工作期间因醉酒导致的伤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但故意自残、自杀或犯罪,醉酒导致的伤亡,是不予认定工伤的,同时也是得不到赔偿。
问: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工伤,能否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都能依法得到工伤补偿。
问: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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