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16 16:03:01
据重庆律师吧劳动工伤赔偿律师了解:2017年浙江省(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58元,年平均工资为18689元。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
职工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1558元/月=9348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为a、配偶月40%×职工工资;b、其他亲属为30%×职工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0个月×1558元=9348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a 一级为24个月职工工资;
b 二级为22个月职工工资;
c 三级为20个月职工工资;
d 四级为18个月职工工资;
2.伤残津贴:
a 一级为职工月工资的90%;
b 二级为职工月工资的85%;
c 三级为职工月工资的80%;
d 四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 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
b 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
c 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a.五级为16个月职工工资;
b.六级为14个月职工工资;
2.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
a 五级为职工月工资的70%;
b 六级为职工月工资的60%;(安排工作此项赔偿无)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 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
b 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
c 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 五级为30个月×1558元/月=46740元;
b 六级为25个月×1558元/月=38950元。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 五级为30个月×1558元/月=46740元;
b 六级为25个月×1558元/月=38950元。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
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a 七级为12个月职工工资;
b 八级为10个月职工工资;
c 九级为8个月职工工资;
d 十级为6个月职工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 七级为10个月×1558元/月=15580元;
b 八级为7个月×1558元/月=10906元;
c 九级为4个月×1558元/月=6232元;
d 十级为2个月×1558元/月=3116元;
3.(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 七级为10个月×1558元/月=15580元;
b 八级为7个月×1558元/月=10906元;
c 九级为4个月×1558元/月=6232元;
d 十级为2个月×1558元/月=3116元;
4.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 完全不能为1558元×50%=779元;
b 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1558元×40%=623.2元;
c 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1558元×30%=467.4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6.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7.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8.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重庆律师吧劳动纠纷专业律师提示您,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薪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有社会保险福利、提请劳动争议等权利,生活中发生劳动合同、工伤等纠纷,大家要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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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4级外省农民工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在山东省就业的外地农民工工伤达1~4级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在山东省就业的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1~4级的外省农民工,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一次性领取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具体标准为:
(一)满16周岁不满3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20万元;二级为18万元;三级为15万元;四级为13万元。
(二)满30周岁不满50周岁伤残等级一级的为15万元;二级为12万元;三级为11万元;四级为9万元。
(三)满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一级的为9万元;二级为8万元;三级为7万元;四级为6万元。
河北:非法用工单位应一次性给予工伤赔偿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围绕工伤争议处理的各个环节,对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待遇争议、非法用工单位理赔等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无工伤保险也可申请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待遇不落实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工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或者用工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残、死亡的,可以向单位所在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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