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遇查 男子百元大钞行贿民警遭拒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2-05 17:39:57
今天,渝北交巡警支队发布消息说,2月1日晚上,在北京某单位任经理的渝籍男子苏某回重庆老家后,酒后驾车被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查获,他为逃避处罚,在耍赖、求情等花招耍尽后,又摸出一沓百元大钞行贿,被民警当场严辞拒绝。事发后,查出酒驾的苏某受到应有处罚。
驾车男子面红耳赤满身酒气
渝北交巡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说,今年2月1日即正月初五晚上10时左右,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渝北区紫荆路设置春运检查站检查酒驾等违法行为。突然,一辆黄色轿车从江北洋河东路冲上紫荆路突然刹车,司机躲躲闪闪后企图拐进紫荆支路,巡逻民警发现其形迹可疑,便当即将其截停。
民警借着灯光发现,开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他面红耳赤,满身酒气。见到民警后,该男子显得非常慌张,他不下车,不拿证件,也不配合民警进行酒精吹气检测,一会儿说要上厕所,一会儿又说口渴。
由于其拒绝配合酒精吹气检测,民警准备依法强制带他去医院抽血化验。
男子心慌猛往民警衣袋塞钞票
这时,该男子有些慌乱,急忙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拿出一沓百元大钞,猛往民警衣袋里塞,他边塞边说,“这3000多元,你们拿去抽烟,请放过我,我还会重重感谢你们的。”
民警没有领情,将钱通通还给了他,并严厉警告他不要错上加错。
随后,民警对他进行了法制教育,责令他配合执法。后经测试,该男子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六个月的处罚。
经查,该违法司机叫苏某,今年35岁,在北京某公司任部门经理,今年春节他回重庆老家过年。事发当晚,他开车与一些朋友在江北九街聚会,当晚他喝了一些红酒。聚会结束后,他欲开车返回两江新区人和父母家。当时,其朋友劝他请代驾,可他想到离家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执意开车回家,结果行驶至渝北紫荆路口时被设卡民警当场查获。
重庆律师吧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觥筹交错甚多,切记酒后不要开车,开车前一定不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