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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被追住还打人 结果被罚700元扣24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2-06 21:52:04

    驾驶摩托车擦挂了小车,还不停车处理,而是驾驶摩托车离开,被车主追上后,摩托车驾驶员高某还与车主发生抓扯。车主张某报警后,民警发现高某没有摩托车驾照,而且摩托车也没有牌照。最后,高某面临罚款700元、 24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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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故现场 警方供图
 
    2017年12月4日19:20,重庆市江北区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接市民报警,称自己在大石坝附近被人殴打,需要民警立即前往进行处置。民警赶赴现场后,在场的两人纷纷前来向民警倾诉。摩托车驾驶员高某情绪尤其激动,说小车驾驶员张某打了他,要求追究法律责任。据民警了解,当晚18:54,张某驾驶牌照为渝BG****的小车行驶至大石坝附近路段,被高某驾驶的摩托车擦挂了一下,车辆轻微受损,但高某并未停车查看,直接向前驾驶摩托车离去。张某认为高某企图逃逸便立即驾车追赶,由于道路有些缓堵,张某追逐了一小段距离后未追到,就靠边停车后跑步去追,最后在大石坝三博医院附近将高某追上,之后两人在争论的过程中发生了抓扯。
 
    在问清原由后,民警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此时高某明显有些慌张,吞吞吐吐的表示不再追究张某的责任,希望两人私下协商解决。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高某才拿出一本C1的驾照,他说自己并没有摩托车驾照,民警再一看他的摩托车,原来连牌照都没有。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高某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违反了“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将面临罚款700元、共计24分的处罚。
 
    得知结果的高某懊悔不已,连连说要是不发生抓扯就好了,也不会被扣这24分。
 
    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提醒: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要主动承担责任。同时在驾车过程中,必须严守交通法规才能真正避免被扣分,靠与交警捉迷藏来躲避处罚,总会有被抓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