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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员工开商品车上路被重罚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11-30 22:17:02

    昨日,重庆某4S店员工李某被店长安排将一辆客户预购的商品车拿去做清洗,然而这辆待售商品车没有任何手续,“裸奔”上路被民警查获。客户的车被暂扣,员工李某不但未能完成工作,还将面临记12分,罚款2100元的处罚。这是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从警方获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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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一辆崭新的越野车走走停停,可疑的行迹被正在洋河北路巡逻的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发现。民警一眼就看准该车没有牌照,立即将其拦停并进行检查。 

    据驾驶员陈述,因为客户一早打电话准备提走前几天订购的商品车,考虑到车辆停放的时间过长,灰尘较多,但4S店的洗车设备又正好发生故障,店长就让李某将车开到附近洗车场做清洗。“我们想着距离不远,应该不会有警察。”没想到出门没多远就被民警查获。因李某无法出示车辆手续,车辆将被暂扣,并移交支队处理。李某后悔表示:“这下客户车没洗,还被扣了,我自己还遭扣这么多分。” 

    重庆律师吧交通律师分析,该商品车驾驶员李某因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以及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最终将面临记12分,罚款2100元的处罚。重庆知名交通律师特别提醒:商品车因为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不得上路行驶,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如需移动,可使用拖车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