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当前位置:主页 > 客户案例 > 交通事故 >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多项违规一次被扣27分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2-10 11:48:17

借朋友的朋友出来兜个风,竟然被一次性扣27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位小伙子持C1证并且未携带,便驾驶准驾不符的摩托车,而且没有佩戴头盔,所驾摩托车还未悬挂号牌。被警察叔叔查获后,不仅一次性扣27分,还被处以800元的罚款。
 

\
 

2月8日下午16时34分,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在江北区鱼嘴镇长安大道上设卡进行安全检查时,未带头盔的张某驾驶着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张某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并表示没有带身份证,民警依法带其到移动巡逻车上接受检查。经查,张某于2015年取得C1驾驶证,民警询问张某是否知道驾驶摩托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时,张某辩称自己只是放假期间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开出来玩玩兜个风而已。民警严厉了批评了张某,并告知其违反的四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准驾不符”“未带安全头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1款第1项“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1项“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罚款500元,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4款“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罚款50元,记1分,张某将面临一次性扣27分,罚款800元的处罚,另外张某还需要重新考试科目一并且重新学习科目三。

 

知道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后,张某后悔不已,大呼自己真不应该为了一时兴起犯下如此错误。


据了解,当天在短短的2个小时内,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一共查获了7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其中4人无证驾驶,3人准驾不符。


重庆律师吧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春运期间车流量变大,为了方便选择摩托车的驾驶员也会增多,切记准驾相符,注意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员超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