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为节省运输费 皮卡车载货超挡板高度3倍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1-10 21:41:23
2017年1月9日上午,在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福生大道镇政府红绿灯处,复盛五宝公巡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超高超长的皮卡车,车厢内装了不少脚手架,已经超过挡板高度3倍,只用一根绳子随意固定了一下,并不十分牢靠,随时有掉落的风险。
交巡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驾驶员田某下车后,立马和交巡警解释道:“我就运送了这么一点脚手架,不值得花钱去找辆小货车,我看皮卡车差不多装得下就直接装上路了。”
交巡警随即询问田某是否知道这样载货的危害性时,田某称:自己当时只考虑到这样能节约运输费,尽管心里也清楚皮卡车超高超长是违法的,仍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
交巡警对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对脚手架进行转运,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重庆律师吧律师结合交巡警处理意见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认为警方对该皮卡车车主因“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依法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是在合理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