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飞的”来渝买房遇加价 合同告吹机票钱谁赔?
发布人:重庆律师吧 发布时间:2017-03-22 23:54:47
看中渝中区标价118万的一套二手清水房,觉得各方面还满意,小贺也没有议价,就让家人乘坐飞机过来准备签合同,但是,签合同前,中介却告诉她,卖方突然又加价了。觉得卖方不诚信,小贺拒绝加价,合同也没有签成,还白白损失了几千元的勘测费和机票钱。小贺想问,自己没有过错,损失的钱谁来赔偿呢?
看中118万的二手房 不议价准备签合同
最近,小贺在浏览网页上的房源信息时,看中了渝中区鹅岭的一套二手清水房,联系重庆某中介看房后,小贺对房子各方面均十分满意。
小贺告诉媒体记者,该套房屋标价118万,因为觉得房子不错,她也没有议价,便打算全款买下此房。期间,小贺没有与卖方联系,也没有见到卖方,全靠中介联系。
“中介告诉我,卖方是诚心要卖房的,如果我们对价格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签订三方合同,并交纳定金。”小贺告诉记者,买房毕竟是大事,知道可以签订三方合同后,小贺还对房屋进行过一番勘测,并通知了远在外地的父母,还为此购买了机票,总共花费了3000多元。她也向中介反复确认,中介每次都回复说没问题。
“我父母从外地飞到重庆后,准备和我去签订三方合同,然而,签合同前,中介却给我打电话了。”小贺说,中介告诉她,卖方那边出现问题,可能要加价,这让她十分气愤,“都说好了价格签合同,现在突然加价,太不守信用了!”
卖方突然加价合同告吹 勘测费、机票钱谁来赔?
小贺说,她拒绝了对方加价的要求,合同最终也没签订,“现在的问题是,勘定房屋的费用,我父母的机票钱,总共3000多元,这些损失谁赔偿?”
昨日,媒体记者联系上该中介的置业顾问小刘,他向记者证实,确如小贺所说,买卖双方准备签订合同前,卖方突然提出加价。
“卖方要让小贺再多交几万元,因为这套房卖出来要交纳营业税,卖方想让小贺承担,一般来说,卖方是净收,但需同买方提前协商。”小刘坦言,卖方的新要求,不但使小贺很不高兴,而且让他们中介也措手不及。
媒体记者提出采访卖方,但被小刘以不得透露顾客信息为由拒绝。小刘只透露,这房子是以公司的名义买的,可能公司人员较多,才有反复的变化。
重庆律师吧律师
卖方有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应担责赔偿
重庆律师吧民事合同纠纷律师表示,买卖双方仅议定了一个价格,并没有签订协议,卖方反悔,一般情况下,卖方不对买方的损失承担责任,而且,买方应对自己在购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担风险。
不过,重庆律师吧律师认为,缔结合同之前,双方已达成初步口头意向,卖方如果出于恶意或者存在一定过错,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一定的经济损失。
另外,中介作为居间服务的第三方,如果有故意夸大、传递虚假信息等过错行为,也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重庆律师吧律师支招
仅达成口头协议 可进行记录取证以便维权
重庆律师吧律师建议:在达成初步意向的情况之下,双方可签一个意向书或者定金协议书,对双方进行一定约束;买方如果是外地人士,可以通过中介等第三方来帮助达成协议、合同;买卖双方仅达成口头协议,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形式进行取证,并让第三方中介进行见证,以便后续维权;第四,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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